沈阳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沈阳装备制造工程学校
2023-03-08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领导,建立科学、高效、可操作的疫情防控机制和流程,保证中小学校顺利开学,保障全体教职员工(含物业人员等,下同)及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家及省、市应对疫情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以中小学校长、书记为组长的学校防控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校长、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

2.学校领导小组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日常防控组、应急防控组、教育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和督查督办组等工作小组,明确各组职责,分工协作。

1)综合协调组:负责掌握学校疫情防控全面工作,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各项防控制度;组织、协调各工作组落实防控措施;按照疫情进展情况,统筹安排教学与活动安排;负责与疫情有关的内外联络及日常事务,设有专人及时向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汇报防控工作动态,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排查信息及疫情信息;涉及到外籍教师和学生(幼儿)时,按照外事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与外事主管部门进行联系。

2)日常防控组:负责做好学校稳定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学生入校进行封闭式管理,如无必要,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体温超过37.3℃者,禁止入校),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负责统计、汇总、分析学生缺课、居家医学观察和就诊等信息,并按时、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负责师生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学校环境消毒、物表消毒、空气消毒等;负责开展校内各类人员的分类防控措施培训,组织和动员师生加强自我防护,参与群防群控。

3)应急处置组:负责制定并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设立隔离室,落实体温异常教职工和学生的防控和隔离;做好应急消毒、处置、报告和配合转运工作。

4)宣传教育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向家长和学生普及防控知识、开展家庭防控指导;做好在校学生的心理关怀,避免人为恐慌;做好疑似或确诊病例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开展《预防新冠肺炎》专题健康教育课,普及健康理念,让学生适应特殊时期的生活学习方式。

5)后勤保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好物资采买供应、经费筹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做好物资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消毒指导,规范处置废弃口罩、呕吐物、动物尸体及粪便等。

6)督查督办组:对各工作组、各年级各班级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敷衍、推进不力的提出处理意见。

二、健全防控制度

强化校园疫情防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一案十制”:

1.完善应急预案。要结合本校实际,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要保证方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使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层层明确工作职责,不留工作死角。

2.建立疫情排查制度。对在外省的师生进行摸排,准确掌握健康情况和返沈时间,合理引导家长错峰返沈。开学前,学校应准确掌握本校师生假期内外出史和接触史,特别是有湖北地区接触史或居住史,与15日内自湖北省返沈人员接触,15日内自外省返回等情况,建立本底台账,专人重点管理。对外省返回教职工和学生提前预警,至开学日前14天应返沈并居家隔离,14天期满无异常,方可进入校园正常入学。民办学校的外省返回师生如无居家隔离条件的,学校要想办法采取措施帮助其完成隔离。假期内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的一线教师,应提前14天居家隔离,无异常状况,方可进入校园。开学前,连续7天,教职工和学生须在家自行检测体温至开学返校时,有发烧(体温超过37.3度)的不得返校。

3.建立晨午检、因病缺课和病因追查制度。按照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每日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晨午检,做好登记。晨检体温超过37.3,禁止进入校园,请家长带回观察休息,必要时至医院就诊。对因病缺课学生及时进行病因追查,做好收集、汇总和报告。每日午休后,对学生进行体温检测,如体温超过37.3℃,由班主任老师立即通报校医,并及时向综合协调组汇报。有住宿生的学校,应落实晨午晚三次体温监测制度。

4.建立隔离观察制度。学校应单独设置隔离观察室(单独楼房最佳,如不能满足条件,应设置在楼房一层一侧,具有单独的出入通道)。隔离室应与卫生室(保健室)临近,配备防护用品、消杀用品、观察窗、被褥等防护用品及日常用品。对于校内体温测量超过37.3的师生,应及时进入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并进行疫情排查问询。学校要为无居家隔离条件的学生提供相关隔离条件。

5.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每日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日报告、零报告”;发现有疑似症状且与湖北、其他疫区人员或疑似及确认病例有接触史的,应立即做好隔离,通知家长,并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部门。

6.建立师生防护制度。视疫情发展状况,如开学后疫情仍未完全消除,应在保证教室清洁的基础上,师生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开展日常教学活动。学生课桌应尽量分散摆放(单排排放为宜)。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实行分时分餐、错时洗浴。规范设置废弃口罩处理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按要求进行回收、处置和收运。

7.建立通风换气消毒制度。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对教室、活动室、实验室、办公室等学生及教职工集中学习和工作的场所、使用的设施设备等进行通风换气和卫生消毒,保持空气流通。要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消毒剂,指定专人负责,科学存放和使用。进行校园消毒时,要准确掌握消毒剂科学的配置和使用方法,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避免出现火灾、中毒等意外事件。

8.建立外来人员监测登记制度。学生入校后,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入学校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及体温监测。学校应制定《来访人员登记簿》,对来访人员进行详细问询,登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移动电话、近期外出史(包括15日内是否有武汉出入史)、接触史(15日内是否接触过自武汉离开人员,15日内是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沈阳)、近期健康状况等。问询完成后,由门岗人员做好入校人员的体温监测,如体温超过37.3℃,不得进入校园,对来访人员的体温监测必须在学校监控录像视野范围内进行,并做好记录。监控录像应保证影像清晰,留存30天。

9.要建立宣传教育和信息沟通制度。学校要以多种形式对中小学生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中小学生的防病抗病能力。要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免疫力。要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制度,保证信息沟通渠道畅通。

10.建立经费人员保障制度。学校要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洗手液、消毒药品、防护服、体温计、口罩等防护物资的储备。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按照600:1比例配齐配足校医(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以保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规范、专业开展。各地区要强化辖区内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建设,在人员配备和设备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充分发挥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对辖区内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培训、监督、考核和应急处置的作用,为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11.建立督促检查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防控疫情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明确岗位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保证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于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对不负责任者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规范防控流程

(一)学生防控

1.学校应为每班配备红外测温仪1把,水银体温计5支(如重复使用,要经过75%酒精进行消毒处理)。自带体温计要切实落实防碎、防坏措施,避免造成安全隐患(学校应培训教职工做好破损温度计的处置)。

2.视疫情发展状况,学生应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开展日常教学活动。建议上下午各一个口罩,使用过的口罩放入指定垃圾桶。

3.上课前要做好个人防护准备。返回教室前、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学生应及时清洁双手,低年龄段孩子可使用酒精免洗洗手液。任课教师应帮助低年龄段孩子带好口罩。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4.中午及课间休息,原则上安排学生到户外活动,活动时应正确佩戴口罩,尽量避免面对面交流。返回教室前,应清洁双手。

5.住宿生管理:学校要做好住宿生疫情防护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天就寝前、起床后由值班教师和舍务教师测量体温,检查健康状况,如发生异常情况,马上报告值班主任,启动应急措施。

6.学生接送:

乘坐校车:校车每日应进行全面消毒,司机应身体健康,未受疫情影响,佩戴口罩提供服务。校车公司需对司机进行全面排查,并将结果提前通报学校。学生在乘坐校车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密集乘坐(建议增加班次,车上实行单人就座)。

家长接送:学校应探索并实施分时段放学,按时间做好学生放学的组织工作,避免学生校内密集聚集排队。家长接孩子要佩戴口罩,在指定划分区域等候,不要堵在校门口。

自乘公交车:学生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上下学时,需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和手套,尽量减少接触公共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二)教职工防控

学校要安排一名校级领导(责任人)专门负责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以各职能部门为单位建立层层责任制,将每位教职工都纳入到防控工作体系中。教职工病事假要逐级向有关领导上报并说明原因,实行教职工休息日“零报告”制度。

1.学生晨检前,以教研组(或年级组)为单位对教职工进行晨检。

2.教职工要加强体育锻炼,尽量不外出,不得参加任何聚会活动。

3.建立教职工健康报告及疫情报告制度。凡有发热或疑似症状、或近期出市、或家中有从疫区归来人员、或与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有接触的教职工一律向学校报告,并主动接受居家医学观察。

4.任课教师在教学中要注意指导学生做好疫情防控,每节课要清点学生人数,缺席要问清原因,组织学生记好班级日记。

(三)设施防控

1.对教室、专业教室、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收发室及水房、卫生间、浴池等生活区及水龙头、洗手水池、门把手和公用体育设施等重点部位要按要求通风、消毒。场所清洁与消毒要按照《共场所新冠肺炎卫生防护指南》进行(附件3)。

通风换气:如室外空气质量好,学生入校前,教室通风20-30分钟;午休时,教室通风20-30分钟;每节课下课,教室通风10分钟。课间应开门开窗通风。上课时应在注意保暖的同时,开教室门及走廊侧内窗保持通风。

消毒:可采用紫外线消毒灯(机)、喷洒消毒液等方式进行消毒。每日学生离校后,应对全部教室、食堂、卫生间、走廊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有住宿生的学校,应在上课期间,对住宿区域统一进行消毒、通风。

2.提供手清洁条件,保障流动水、肥皂、酒精免洗洗手液等洗手设施及用品的好用和够用。卫生间、洗漱间内要配备足量水龙头,张贴六步洗手法示意图,教室内配备酒精免洗洗手液。

3.要安排班主任或专人负责对本班教室桌椅及教学器材等每日进行消毒。

(四)食堂防控

1.全面检查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每天对食堂配送人员监测体温并记录,由管理员负责监测体温并记录,监测应在学校监控录像视野范围内进行,录像应保证影像清晰,留存30天。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措施,并上报学校。

2.严禁非工作人员出入食堂,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每天彻底清扫一次食堂环境卫生,保证通风换气消毒。

3.餐厅、操作间每天进行两次空气消毒。餐具必须坚持一餐一消毒和双重消毒制度(先用消毒液浸泡,再用消毒柜消毒)。鼓励学生自带餐具(特别是高年级学生)。厨具和物品由各操作间工作人员每天用消毒液浸泡消毒两次。做好专用工具、容器、水池、餐饮具清洁消毒工作。

4.严禁使用已经变质、超保质期或被污染的食品,加强食品采购管理,切实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5.实行分时分餐制,学生自带餐具,在食堂或回教室就餐,学校要通过学生分时段进餐等方式,避免大量学生同时进餐。

6.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7.学校要加强营养指导,保证均衡饮食。

四、明确应急措施

1.每天入校园和晨检过程中,如发现有学生或教职工发热,应及时通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及时妥善处理。教职工可直接到发热门诊排查。

2.在上课或自习过程中,如出现发热或有疑似症状者,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立即报告校医,将其暂时带到隔离室或校医室进行观察;同班学生在无明确诊断前,应限制在教室内活动。同时立即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和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校医、密切接触的教职工和学生在应急处理过程中,要佩戴口罩等防护设施,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3.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核实发病者个人情况,外地旅居史、接触史或接触者的接触方式、接触频次和采取的防护措施等信息。对同一教室、寝室的接触者认真排查,对无症状的,应采取居家隔离观察,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与家庭其他人员接触频次。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病例接触物表、地面的清洁与消毒,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4.严禁学校组织可能造成新冠肺炎暴发、局部传播的校内外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一切活动。

5.如果疫情传播风险较大,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学校可采取临时停课措施。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由一所学校到多所学校等。

6.停课前,应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疑似症状。学校应向当地疾控机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状况。

7.复课前,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因新冠肺炎暂时停课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复课证明后方可复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校要切实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细则,以科学、务实的态度和工作方式,拒疫情与学校之外,确保教职工和学生健康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取得防控疫情工作的最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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